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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指出,全面從嚴治黨,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。推進干部能上能下,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。在干部工作中,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準用好,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干部調整下來。制定和實施《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(試行)》,是全面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,對于促使干部自覺踐行“三嚴三實”要求,解決為官不正、為官不為、為官亂為等問題,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,完善從嚴管理干部制度體系,具有重要意義。
會議強調,推進干部能上能下,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。要堅持推進制度改革,通過激勵、獎懲、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,保證能者上、庸者下、劣者汰,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。既要嚴格執行干部退休制度、領導干部職務任期制度,加大領導干部問責力度,又要健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制度。要堅持德才兼備、以德為先,認真落實好干部標準,對政治上不守規矩、廉潔上不干凈、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、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,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;同時,及時把那些忠誠、干凈、敢于擔當的干部,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用起來,切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。
會議要求,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,把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作為全面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容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,黨委(黨組)承擔主體責任,黨委(黨組)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組織(人事)部門承擔具體工作責任。要堅持原則、敢于擔當,形成一套督促檢查的辦法,做到真管真嚴、敢管敢嚴、長管長嚴。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,抓好《規定》的貫徹執行,把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(完)
編輯:SN1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