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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各位網友 媒體朋友:
被害者楊濤22歲,男,漢族,山西省代縣。
被害者楊濤的父親,楊俊福農民。手機號13007007663
太原太鋼總醫院故意害人制造醫療事故騙保,醫院為了騙取醫療責任保險金,殘害百姓,政府讓醫院每個醫生入醫療責任保險是為了醫生在治病救人中,萬一出現醫療事故或者意外,太鋼總醫院用來害人制造醫療事故騙保。醫院十幾名醫生為了達到騙保目的,醫生故意用相當毒辣殘忍的手段,加害于人。故意把人的血管割斷,又給結扎。故意把筋割壞,根本沒有動靜脈內瘺,醫院拍了2張動靜脈內瘺彩超片說有。為了騙保,醫生害了人自己還把害人事實寫在病歷本上,這樣的醫生玷污醫生的這種神圣職業。這樣的黑醫院和喪心病狂的醫生不受到法律的嚴勵懲處,就沒有正義之說。天理不容,不受到嚴勵懲處,他們一定還會殘害百姓,醫院本是救死扶傷的地方,能做出這樣殘無人道、目無國法傷天害理之事,這還是三甲醫院,這簡直就是殺人醫院。醫院說你告去吧,醫院有錢、有人,聯合國也告不倒,不要說害了你,就是搞死你也沒人管,還被害人及全體家人一個公道。
2010年5月7日我兒為一個十六歲小孩說了一句公道話,被一伙人歐打,并用刀捅傷胳膊入院到太鋼總院,急診科就診。醫生縫合傷口為了騙保,不排淤血 也沒有留引流口 故意留下隱患害人。住了8天院,胳膊一直腫,問主治醫師郭衛東 他說是浮腫,讓冷熱各敷三天我們就各敷了三天,傷口已愈合。問郭衛東怎么還腫,郭衛東說浮腫慢慢就下去了沒事。既然醫生說沒事,傷口已愈合完好,我們全家人就放心了,于2010年5月14日辦了出院手續。5月16日胳膊還腫,我們說不行再找別的醫生看看是怎么回事,5月17日就又去了太鋼總醫院,掛了個普外科的門診號,普外科門診 有一名叫陶醫生的問哪里給你縫合傷口,我兒告他你們醫院急診科,又問我兒叫什么名字,我兒告他叫楊濤,他就出去了,過了十幾分鐘,陶醫生和吳玉主任進來,說胳膊里有淤血,由陶醫生主刀,在門診切了個引流口,排了淤血和血塊,陶醫生開了3天的藥和液體,5月19日上午去太鋼總醫院普外科門診換藥時,吳玉和陶醫生為了騙保,說前面的醫生沒有結扎好血管,當時我們也沒想到是醫生在害人,吳玉主任主刀陶醫生雙手掐住楊濤的胳膊,在門診害人。把我兒楊濤血管割斷又給結扎,故意把筋割壞制造醫療事故騙保。當時流了好多血,害人手術中,孩子疼的要命,術后胳膊就疼的一點也不能動了。急診科段主任和吳玉說,讓住院到急診科,5月24日和26日為了騙保,醫院拍了2張動靜脈內瘺 彩超片,說是動靜脈內瘺,孩子胳膊一直在疼的不能動,我們以為是動靜脈內瘺,著急的我一夜之間長出了好多白頭發,我去醫院找他們院長理論,趕快給孩子治病,救救孩子,院長說讓鑒定,鑒定結果下來該怎么看就怎么看,院長有事要走,我著急的不行,要跟上他走,就在這時,進來院長辦公室四五個人把我按住 給我胳膊上打了一針,不知道打的什么針,后面才知道,我兒楊濤一直在痛,原來是吳玉主任和陶醫生故意把筋割壞在痛,這樣的黑醫院能做出這樣殘害百姓的黑事,老百姓還敢到這樣的醫院看病嗎?去這樣的黑醫院看病,就等于去送死。
以上句句都是事實,我有證據證明。如果是誣告,我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。
第一,急診科醫生縫合傷口,故意不排淤血,也沒留引流口。作為醫生,這點基礎知識都不知道嗎?還怎么給人治病,明顯是故意給病人留下隱患來害人騙取保險金。
第二,陶醫生在5月19日門診病歷上寫的,吳玉主任切開血腫,給結扎出血術,為了騙保,故意把血管割斷,又給結扎,把筋割壞。害了人還給寫在病歷本上。
第三,5月14日急診科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寫著是,左臂皮膚裂傷(刀捅傷)如果是5月7日急診科醫生沒有結扎好血管和凝血功能不好 傷口一定在滲血,傷口根本就愈合不好。我兒楊濤5月14日 出院時傷口愈合完好。出院證明上可以證明
第四,5月17日 切引流口和5月19日的害人手術 正常手術也應該在原切口。又重新割了2個新口子,這明顯是在故意害人。
第五,5月19日吳玉和陶醫生沒問是否同意手術 也沒簽手術同意書,在普外科門診害人。
第六,根本就沒有動靜脈內瘺,為了騙保醫院故意拍了2張動靜脈內瘺彩超片.說是動靜脈內瘺。
第七,醫院4-5個人在院長辦公室把被害人楊濤的父親 按住后強行給胳膊上打了一針 不知道給打的是什么針。
第八,醫院所有的醫生都入的醫療責任保險 醫院十幾名醫生所做的這一切害人事實只有一個目的 就是故意害人 制造成醫療事故騙取醫療責任保險。